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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档案局推进镇村权力事项档案目录编制工作
来源:国家档案局2020-11-09 10:35:211128次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转发龙湾区、瑞安市镇村两级权力事项档案基本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根据龙湾区和瑞安市的目录样本,结合实际,完成本地区的目录编制工作。

据悉,温州作为国家级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整体试点地区,将今年确定为“试点任务攻坚年”。为更好地开展试点工作,温州市档案局创新方式方法,由龙湾区和瑞安市围绕“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和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先行一步,梳理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以及行政村村务管理等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流程,编制完成镇村两级权力事项档案基本目录,进而在全市推行。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配备精干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保障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能够满足本地区基层治理需求的镇村两级权力事项档案基本目录,探索数字形式和传统载体形式相结合的档案保管方式,规范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强化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档案资源建设,确保档案存得下来、管得安全、用得方便,为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供高效服务;加强共建共享,建立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档案专题数据库,确保档案查阅利用服务覆盖乡镇、村两级便民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还要将村级档案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供档案在线利用服务。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1月9日 总第3600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