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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档案工作的意见》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0-12-15 09:08:29920次

近日,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工作,深入整改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档案工作存在问题,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档案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实施档案法,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管理档案,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保密,更好地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提出,在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档案安全保障、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

一是要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加强档案行政执法,规范检查程序,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定期对涉及资源、能源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审批、核准等重点工作的档案管理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档案业务外包,鼓励档案服务企业及档案行业组织参与档案服务工作。

二是要持续推动档案资源建设。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加强归档文件材料源头管控。加强专业档案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健全专业档案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专业档案管理职责。加强档案的收集整理,各级档案馆要制定修订档案收集范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三是要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档案数字化工作,把档案数字化作为档案业务建设的工作重点,到2025年年底前,各级档案馆要完成馆藏永久档案数字化。完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2025年底前,自治区及部分盟市档案馆要建成数字档案馆,自治区直属机关和旗县档案馆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试点。

四是要深化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提高档案服务质量,全区各级档案馆要依法依规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积极推行“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等便民措施,促进服务窗口进一步延伸。加大档案开放力度,严格落实向社会开放档案时限的要求,逐年梳理开放档案内容。深入挖掘档案资源,打造一批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档案文化精品,更好发挥档案资政育人作用。

五是要强化档案安全工作。完善档案基础设施,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档案馆(库)建设,严格涉密档案管理和档案开放审核,强化档案安全监管。

六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研究档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明确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本部门本单位档案,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档案部门领导班子,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