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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基地最高资助50万元
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2021-01-06 16:36:17968次

经开区印发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

人才 培养

为加强经开区人力资源建设,通过鼓励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缓解产业需求与人才教育供给结构性矛盾,经开区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经开区将每年给予通过人才基地认定的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经费资助,用于开展校企合作相关活动。

经开区作为由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装备制造四大主导产业引领创新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集了众多研发机构和知名企业。为充分发挥学校在学科特色、专业背景、专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与经开区在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围绕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强化“高精尖”产业人才培养教育,推动优质人才和科研力量、科研成果和经开区对接,为经开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积极作用,《办法》中多项资助政策,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开展校企合作。

据介绍,《办法》中所称校企合作,是指在经开区依法注册、纳税、入统的企业与国内“双一流”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大学、科研院所和省部级以上重点高职院校及社会事业局审核认可的国外院校(以下简称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可申请设立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人才基地),经认定的人才基地开展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校企合作项目,可享受经费支持。

其中,申报企业应为与大专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与其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开展学生实习合作及开展兼职兼薪合作中一项或多项合作的经开区主导产业企业。据悉,符合以上条件的区内企业可于每年度1月底前向社会事业局提交有关材料提出认定申请。通过择优认定的企业将被授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铭牌。

“希望通过政策扶持,支持区内企业和院校双方在人才共享、重要科研项目作用发挥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深入研究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为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经开区有关负责人说道。

■热点问答

人才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⑴申报企业应为与大专院校有良好合作基础的经开区主导产业企业。

⑵申报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用工管理体系,在劳动关系、职业安全、人员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无不良信息记录。

⑶申报企业应与大专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开展下列一项或多项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合作的科研项目应为企业出资的自主研发项目或联合开展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企业还需通过该合作项目联合培养企业员工应不少于2人,参与项目研发的合作大专院校实习生,若申报时已入职,视同为企业员工。

开展学生实习合作。采用企业与大专院校导师共同负责制,每年接纳不少于10名大专院校学生到申报企业实习。实习时间每人不少于1个自然月且每月不低于15个工作日。

开展兼职兼薪合作。由大专院校提供科研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到申报企业兼职,对企业主营业务领域提供技术支持。

经费资助标准是什么?

经开区每年给予通过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的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经费资助,用于开展校企合作相关活动。

⑴开展科研合作项目联合培养人才的,按照合同总额的50%给予单位资助。

⑵接纳学生进人才基地实习的,按照在校研究生每人每月4000元、高职院校在校生每人每月3000元给予单位资助。

⑶到企业兼职的大专院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最高每人每月10000元标准给予单位补贴,企业支付报酬不足10000元的,按实际支付额给予补贴。

人才 成长

促进职业能力提升1月8日起申报补贴

记者从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获悉,继出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管理办法》后,经开区2020年度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区内满足条件的有关单位可于1月8日至2月26日通过经开区官网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按照证书年份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万元补贴。

其中,在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经北京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可申请职业能力提升补贴;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经北京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可申请职业能力提升补贴。以上申请流程详见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页面。

区内有关单位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于工作日9:00-17:00期间拨打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电话 010-67857878、010-67857557进行咨询;可于工作日9:30-17:30期间,拨打010-87163933及010-67857638分别进行政策解读及技术咨询。

人才就业

创业就业服务最高可补贴9万元

近日,记者获悉,为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落实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第二批一次性创业就业服务补贴申报工作启动,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即日起可申请补贴,最高可获9万元。

据了解,本次申报主体需为依法取得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服务机构,并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通过“就业超市”急聘在线平台发布用工需求信息的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推荐成功上岗人数达到一定规模。

其中,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为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的,补助2.4万元;人数为100人(含)以上200人以下的,补助4.5万元;人数为200人(含)以上的,补助9万元。服务机构为多家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时,推荐成功上岗人数可累加计算,最高补助9万元。推荐成功上岗的人员不限用工形式,既可以是合同制用工,也可是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用工。

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可于2021年2月10日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登录“就业超市”平台或展开左侧“应对疫情北京人社服务包”,点击“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补助申请页面按照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其中,服务机构首次登录系统的,需填写并保存机构基本信息。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010-64521235、010-6452123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