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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排部署“创文”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01-08 14:32:031011次

2020年11月2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兰州市被正式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光荣称号。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管理能力、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一个城市最具说服力的“地方名片”和最具影响力的“金字招牌”。

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多年来,特别是2018年启动新一轮“创文”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人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真实记录,全面反映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和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为做好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和市档案馆认真研究,并由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对“创文”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市、区(县)创建办和市属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创文”工作中形成的会议材料、领导讲话、计划安排、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特别是声像、电子文件等收集归档,并明确了档案整理的相关依据标准。《通知》明确了市区(县)创建办、市属各部门各单位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责任,区、县党委办公室(档案局)的业务指导责任,以及市、区(县)档案馆的档案接收责任,确保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