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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档案馆学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01-26 14:29:511050次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学习贯彻新《档案法》,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档案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档管档工作,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档案馆以新修订档案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贯彻落实的高潮。

一是深化学习,强化意识。新年伊始,城阳区档案馆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和2020年12月30日《大众日报》刊发的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署名文章《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的实际成效推动山东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开展交流研讨,强化全馆干部职工档案意识,掌握档案法律知识。强调馆领导干部要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把掌握和运用新修订档案法作为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必备素质和能力。

二是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形式,营造学习宣传档案法的浓厚氛围,利用城阳区档案馆微信公众号、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和“六进”等形式开展好档案法的宣传。按照《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档案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引导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竞赛答题活动,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推动新修订档案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往深里走、往细里走、往实里走,加快实现城阳区档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三是利用平台,服务社会。以青岛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为契机,将“千年蝶变·璀璨城阳”城阳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展试运行工作与新修订《档案法》宣传相结合,切实把城阳的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切实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使命,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教化育人、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作用。

新修订档案法的施行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要求,也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城阳区档案馆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三个走向”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新时代档案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现代化,为建设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