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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1-08-19 13:51:30738次

本报讯 针对近期江苏部分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省档案馆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档案部门的贡献。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档案馆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毫不松懈、从紧从严,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本馆防控要求严格到位、防控机制严密到位、防控举措严实到位。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档案馆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档案服务及时高效安全。在主动承担任务严格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查档服务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档案利用服务区域安全没有盲区、没有死角。对于保障重大工作事项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查档的,各级档案馆要特事特办,在落实防疫措施的同时,及时高效提供利用服务。对本服务区域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情况的,要果断处置,坚决杜绝在档案服务区域出现疫情传播风险。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馆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文件材料归档完整、利用有效。疫情防控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是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对领导决策、防控趋势研判、工作查考、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全省各级档案馆要深入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相关专业防控组,全程指导,跟踪建档,做到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文件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特别要指导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健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疫情流调、集中隔离、消毒、心理健康服务、社区管控、交通管控、核酸检测、病例转运、医疗救治、药物研发应用等方面形成的各种类别、各种载体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系统、清晰的本地疫情防控专题档案,进一步健全丰富全省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档案基础数据库。要立足档案馆档案信息资源库职能,发挥档案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整合、挖掘、分析优势,注重疫情防控档案信息共享,提高档案信息的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全力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8月19日   总第3719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