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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档案局(馆)召开学法专题会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0-08-21 09:00:381204次

7月24日,上海市档案局(馆)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法专题会,通过领学、交流学习体会等方式,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局(馆)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档案法。局(馆)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法条原文,把握修法原义和精神实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事业自觉,重视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面向社会,创新宣贯方法,通过好的学习平台和载体,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快地方条例执法调研工作。要把地方条例修订作为本市档案部门和全体档案工作者共同的大事,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和积极配合国家档案局宣贯举措,及时掌握政策要求,结合学习宣贯和各自工作实际,对工作对象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形成地方条例修订的工作合力。三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推动档案工作依法依规向高质量发展。新修订的档案法对档案主管部门和档案馆的职责定位更加清晰,工作要求更高。档案局要按照法定职责,清理档案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加快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要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开展业务指导,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档案馆要抓住新法颁布实施契机,梳理业务工作现状,特别要在档案工作责任制、档案鉴定开放、档案利用服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档案工作依法向更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要重视落实档案安全责任,提高档案安全风险管理和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二要重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对档案提前开放可能带来的潮涌式查档做好应对准备,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三要重视对标“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两个新章,依法规范本市档案信息化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具体执法要求,探索加强对非公企业、档案服务企业等领域的管理。

会议指出,档案法的修订对于推动本市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档案工作“三个走向”要求,各司其职,跨前一步,勇于担当,共同维护好档案安全,确保新法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