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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档案管理列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考核验收范围
来源:国家档案局2020-09-03 09:14:241136次

本报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梧州市推进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核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把档案管理作为一项内容列入考核验收范围。《办法》规定,考核实行百分制,档案管理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在考核总分100分中占15分。《办法》要求将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股权配置、股权管理、建立组织及登记赋码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个阶段的各项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全部归档管理,每少一个阶段的材料扣2分。列入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和龙圩区要逐级抓好落实,逐条逐项梳理,及时查漏补缺。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8月31日 总第3571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