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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市级补贴开始申报
来源:2020-09-18 15:42:58831次

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须于9月30日前完成申报

根据《北京市企业上市市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自9月16日起,商务金融局组织开展2020年北京市企业上市市级补贴资金经开区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将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上市企业予以资金补贴。项目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

通知明确,此次项目申报主体为依法设立或迁入,在经开区(60平方公里,以下同)范围内工商注册、纳税并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上市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迁入经开区发展的A股上市公司;以及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且注册地在经开区的企业。

此次补贴的标准为:对拟在境内A股首发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将分阶段给予资金补贴,完成股改并提交辅导备案,通过辅导验收并取得相应证明文件的,市级财政奖励100万元;提交首发申请并获得受理相应证明文件的,市级财政奖励120万元;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并取得相应证明文件的,市级财政奖励80万元。对迁入经开区发展的A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且注册在经开区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补贴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对在经开区注册并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主板直接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补贴资金人民币300万元。

通知还要求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完成上述阶段工作的企业。同时,同一公司主体在境内外不同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申请一次性企业上市市级补贴资金;同一公司主体通过其他渠道申请的上市市级补贴资金,需在申请时一同报备,实行总额控制即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同一公司主体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经开区根据《北京市企业上市市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一比一配套资金支持;实际支持金额将综合考虑企业对本区经济贡献核定。符合诚信经营标准,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企业未来五年内不改变工商注册地并在经开区纳税。

此次申报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申报单位须于9月30日17:00前,登录www.beijingipo.com.cn,注册并登记申报信息,完成线上申报。线下申报时间与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要求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10-67886597。